伴随着长春租车行业的迅速发展,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了租车,但是租车有很多常见的汽车租赁纠纷,今天给总结一下,希望对有租车需求的朋友有所帮助。
一是假报违规向消费者“卖分”赚钱。
长春某市民在某租车公司租车前往甘肃。某租车返回长春后,告知其在甘肃超速,要罚款并扣分。若一个月内未去甘肃办理,需扣押金。该租车公司员工主动向该市民提议,可以以多少钱每辆的价格向某租车“买分”,不必自己去甘肃处理,嫌贵“可以再商量”。不过,该市民向违章发生地的交管局查询,得到的答复是:未查到违章信息。
二是租车押金“好交难退”,暗含各种条款。
根据汽车租赁业的通行“规则”,汽车租赁公司在消费者还车后,可暂扣一个月的押金,待全部结清后,再退还押金。有些长春租车公司动了歪脑筋,车退押金退不退。长春市某消费者反映,还车很顺利,在等待退押金的过程中,可将店关机,关门后“人间蒸发”,押金已退不回。另外,有些租车公司故意隐瞒一些车辆损伤或底盘损伤,一旦消费者在接车时不注意,就会被扣下大量的押金。
三是交通保险“不保”,损害消费者的索赔利益。
顾客租车时被汽车租赁公司强制投保,但很多公司在合同中设置了许多“霸王条款”,消费者发生意外事故后很难索赔。许多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保证不符合合同承诺。一位长春市民反映,他租了某租车的一辆别克轿车,合同上写着该车承包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,但他通过保险公司查询,发现该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只有5万元。
这些都是长春租车常见的三种纠纷情况,大家在租车前要慎重仔细检车这些内容,一旦发生了之后,真正损失了财产之后,再去想当时为何不仔细检查就为时已晚了,租车可以选择凹凸租车,凹凸租车配备专门检测车辆的人员,可以为你从租车前到租车完成一条龙服务。